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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可以看作是在个体遗传素质的基础上,尤其是在个体对肿瘤的遗传易感性基础上,致癌因子引起细胞遗传物质结构或功能异常的结果。这种异常大多数不是由生殖细胞遗传得来,而是在体细胞中新发生的基因突变所致。发生突变的癌前细胞在一些促癌因素的作用下发展为肿瘤。因此,有人认为,多数为肿瘤可看成是一种体细胞遗传病。

在自然界,基因突变是经常发生的,突变如果发生在与细胞增殖有关的基因,就可能导致细胞摆脱正常的生长控制,表现出恶性细胞的表型性状。

许多致癌物都是致突变物。它们大多数能引起DNA的损伤。这些损伤可以修复,也可以导致细胞死亡。如果DNA的修复不正常,细胞虽可继续存活,但却成了潜在的癌细胞,例如在着色性干皮病时,细胞由于缺乏DNA修复酶,因而在DNA被紫外线损伤后不能正常切除修复,结果导致皮肤癌发生。

肿瘤既然是体细胞突变的结果,则它就起源于单个突变细胞(单克隆)。许多肿瘤细胞群都具有相同的染色体畸变和同工酶,就是肿瘤发生的单克隆学说的证据。

两次突变说 一些细胞的恶性转化需要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突变。第一次突变可能发生在生殖细胞或由父母遗传得来,为合子前突变,也可能发生在体细胞;第二次突变则均发生在体细胞本身,这就是两次突变(击中)说。两次突变说对一些遗传性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的发生作出了合理解释。遗传型的视网膜母细胞瘤发病很早,并多双侧性或多发性。这是因为患儿出生时全身所有细胞已有一次基因突变,只需要在出生后某个视网膜母细胞再发后一次突变(第二次突变)。就会转变成为肿瘤细胞,故较易表现为双侧性或多发性。非遗传型视网膜母细胞瘤的发生则需要同一个细胞在出生后积累两次突变,而且两次都发生在同座位,因而概率很小,因此发病较晚,不具有遗传性,并多为单侧性,但该座位如果已发生过一次突变,则较易发生第二次突变,这也是非遗传型肿瘤不是太少的原因。

一些学者认为,体细胞癌变并不一定有基因结构的改变,当基因以外的物质或因素如蛋白质、RNA、生物膜发生了改变,而这些改变也能使与生长、分休有关的基因异常关闭或启动,此时,细胞也能转化为癌细胞,这一观点称为基因外调节学说。近年来对遗传印记的研究表明,基因的修饰如甲基化也能影响肿瘤有关基因的表达,从而促进细胞的转化。

参看

  • 体细胞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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