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试验采取热法血清稀释法。每滴相当于0.02ml,总量为6滴,相当于0.12ml。 一、材料 1、抗原 系各型菌株培养物多价抗原,按瓶签说明倍数稀释; 2、溶血素 正式试验时使用2个工作单位; 3、补体系冻干补体 用灭菌生理盐水作1:5基础稀释。在溶血素效价测定和补体效价滴定时均作1:60稀释,在正式试验时,用2个工作单位; 4、1%的红血球悬液 用灭菌生理盐水洗涤与配制。在使用时与等量含2个工作单位的溶血素液配成致敏红血球悬液; 5、阳性血清 正式试验时1:100稀释; 6、阴性血清 正式试验时1:10稀释; 7、生理盐水。 二、预实验 1、溶血素效价测定 用小试管做时,单位为ml;用血清稀释板做时,单位为滴。 (1)溶血素稀释 先将溶血素做1:1000基础稀释。见表1。
(2)溶血素效价测定 见表2。
根据上述结果,溶血素效价为1:5000即为一个工作单位,2个工作单位溶血素为1:2500稀释度。 |
2、补体效价测定 (1)补体稀释 见表3。
(2)补体效价测定 见表4。
以2个单位补体稀释度计算。按上表所示,在两列中达到完全溶血(#)时,最小补体量1:60稀释为0.12ml,(即为第四管与第八管)做为1个补体单位。在抗原效价测定和正式试验时,使用补体0.20ml中应含2个单位补体。所以补体的稀释度应为:60:(0.12×2)=x:0.20,x=50,即取1ml补体原液加49ml生理盐水即成。 3、抗原效价测定 新生产的抗原可按瓶签说明效价用,贮藏过久的抗原,应作效价测定后使用。 (1)抗原稀释 用血清稀释板做,见表5。 (2)抗原效价测定 见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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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抗原效价测定(例) 见表7。
以抗原的最高稀释度与最高稀释度的阳性血清呈完全抑制溶血者,作为抗原效价。 按表7,抗原效价为1:32,即在使用时将抗原以生理盐水作1:32倍稀释。阴性血清对照应完全溶血。抗原抗补体对照应不超过1:2稀释度,为合格。 三、本实验 见表8。
四、注意事项 1、结果判定时,完全透明为100%溶血(#),混浊为50%溶血(++)时,判定以后者标准为依据。 2、抗原效价低于1:4时,不可使用。阳性血清效价低于1:100(抑制溶血程度#)者,不能用于抗原效价测定。但若抑制程度在++以上者,尚可供正式试验时阳性血清对照用。 3、V型血清板较U型血清板反应观察清晰。 4、由于血清板传热性能较差,所以感作时间应适当延长。一般以阴性血清对照孔完全溶血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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