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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基因诊断 实验室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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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室日常规范

1、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禁止随手乱放工作服,严禁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区,进入办公区、卫生间等公共场合。进入不同的实验区必须穿戴相应的工作服和鞋子,离开时放在原来的位置。

2、实验室只能穿着工作鞋或类似的胶鞋或布鞋,禁止穿钉鞋,避免产生影响他人工作的声音,并防止损坏实验室地面;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实验室,请更换参观鞋或戴鞋套。

3、实验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会客和交接物品;禁止吸烟、饮食、奔跑。

4、实验室过道内禁止乱放物品,实验凳不用时即时摆放到实验台洞内。

5、实验室内地面要保持洁净,如有玻璃器皿打碎或液体洒落地面要及时进行清理,以免扎伤或滑到。

6、实验室台面上的物品要求摆放整齐;试剂架上只能整齐的摆放试剂;实验室地面、桌面、抽屉内都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私人用品;时刻保持实验室的干净和整洁。

7、禁止将纯净水用于非要求的方面,要节约使用自来水和纯净水。

8、实验室内墙面严禁粘贴纸张。需要粘贴的纸张可用磁块整齐地贴在试剂架或白板上。

9、实验过程中不浪费试剂和消耗器材;如实做好详细、完整的各项实验记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自行更改操作规程;如出现有可能导致错误结果的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汇报,不得隐瞒事实。实验完毕要做好清场工作,及时清理自己配置的过期试剂。

10、所有物品再利用或丢弃前均须确保其对人体和环境的无毒害性。

11、严格遵守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4、实验室内玻璃器材及危险生化试剂禁止放置过高,以免取用时造成危险。持化学危险品移动时要双手捧握,严禁单手拎拿。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6、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7、如遇水、电、火险等意外情况,除应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外,还应及时报警并与有关部门及人员联系、向上级报告;情况特别危急时,请沿安全出口撤离。

8、上下班前要对房间电闸、水龙头进行检查,实验结束后要关掉照明灯、空调及门窗,并把用过的机器都要关闭断电(冰箱等必须应用的仪器除外)。

9、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0、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耳聋基因诊断实验室环境的生物学安全,保证检测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实验室排放的废物不会污染外界环境。

2、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与在实验室活动的外来人员。

3、实验室的潜在污染来源

(1)患者血液样品污染:患者血液为潜在污染源,一旦发生污染,后果可能会相当严重。

(2)PCR产物污染:PCR扩增产物开管后可形成气溶胶,造成实验环境的污染。这种类型的污染对检测结果有影响,但不至于危害实验人员身体健康。

4、实验室的潜在污染区

(1)样品接收区:实验室设有样品接收区,不做它用。

(2)样品处理区:血样品的处理应在生物安全柜中完成,其它样品的处理在常规实验区专用操作台上完成。

(3)所有污染区或污染的仪器设备应张贴标识。

5、潜在污染区污染的防范措施

其防范按照《HLA实验室卫生消毒管理制度》5.1执行。

6、常规实验区污染的防范措施

(1)进入常规实验区实验应穿专用白大衣,带实验手套,生物实验垃圾应放置到生物实验垃圾桶内。

(2)离开实验室前应脱掉白大衣,摘掉实验手套。实验后废弃的手套、口罩按照生物实验垃圾处理。

(3)常规实验区的白大衣为每周清洗一次。

7、污染及有害性垃圾的处理

(1)实验室的垃圾分为以下两类:

●生活垃圾;即实验产生的无明显污染的生活及办公垃圾;

●医疗垃圾,包括有潜在生物学危害的生物垃圾(如血液、组织、病原微生物等)。

(2)实验室垃圾的处理方法:

●普通垃圾,由物业直接收集抛弃;

●有潜在生物学危害的生物垃圾,放入黄色垃圾袋,送至口腔科垃圾放置处统一管理。

●实验室委托口腔科与#%集团签定的《医疗垃圾回收协议》,由该公司处理污染类垃圾。

四、实验室药品试剂的使用管理制度

1、生物试剂需按其保存方法保存。

2、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5、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6、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

7、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8、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制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

10、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药品,钾、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发烟硫酸、硫磺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耳聋基因诊断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4、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5、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后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

6、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关闭电源,打扫完室内清洁,方可离开。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

7、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8、仪器不能随意搬动,更不能借给外单位使用;中心内人员经主任批准后可在实验室按上述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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