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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转基因生物 产品 安全 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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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潜在不利影响,特对不同等级的基因工程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1 实验室控制措施

1.1 安全等级Ⅰ控制措施:

实验室和操作按一般生物学实验室的要求。

1.2 安全等级Ⅱ控制措施:

1.2.1 实验室要求:

除同安全等级Ⅰ的实验室要求外,还要求安装超净工作台、配备消毒设施和处理废弃物的高压灭菌设备。

1.2.2 操作要求:

除同安全等级Ⅰ的操作外,还要求:

1.2.2.1 在操作过程中尽可能避免气溶胶的产生;

1.2.2.2 在实验室划定的区域内进行操作;

1.2.2.3 废弃物要装在防渗漏、防碎的容器内,并进行灭活处理;

1.2.2.4 基因操作时应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将工作服等放在实验室内;

1.2.2.5 防止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生物如昆虫和啮齿类动物进入实验室。如发生有害目的基因、载体、转基因生物等逃逸、扩散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1.2.2.6 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的实验室安全控制措施,还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的有关规定。

1.3 安全等级Ⅲ控制措施:

1.3.1 实验室要求:

除同安全等级Ⅱ的实验室要求外,还要求:

1.3.1.1 实验室应设立在隔离区内并有明显警示标志,进入操作间应通过专门的更衣室,室内设有沐浴设施,操作间门口还应装自动门和风淋;

1.3.1.2 实验室内部的墙壁、地板、天花板应光洁、防水、防漏、防腐蚀;

1.3.1.3 窗户密封;

1.3.1.4 配有高温高压灭菌设施;

1.3.1.5 操作间应装有负压循环净化设施和污水处理设备。

1.3.2 操作要求:除同安全等级Ⅱ的操作外,还要求:

1.3.2.1 进入实验室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批准;

1.3.2.2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在更衣室内换工作服、戴手套等保护用具;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沐浴;不准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工作服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后清洗;

1.3.2.3 工作台用过后马上清洗消毒;

1.3.2.4 转移材料用的器皿必须是双层、不破碎和密封的;

1.3.2.5 使用过的器皿、所有实验室内的用具远离实验室前必须经过灭菌处理;

1.3.2.6 用于基因操作的一切生物、流行性材料应由专人管理并贮存在特定的容器或设施内。

1.3.3 安全控制措施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按其要求执行。

1.4 安全等级Ⅳ控制措施。

除严格执行安全等级Ⅲ的控制措施外,对其试验条件和设施以及试验材料的处理应有更严格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按其要求执行。

2 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控制措施

2.1 安全等级Ⅰ的控制措施:

采用一般的生物隔离方法,将试验控制在必需的范围内。部分转基因作物田间隔离距离见表1;

2.2 安全等级 Ⅱ 控制措施:

2.2.1 采取适当隔离措施控制人畜出入,设立网室、网罩等防止昆虫飞入。水生生物应当控制在人工水域内,堤坝加固加高,进出水口设置栅栏,防止水生生物逃逸。确保试验生物10年内不致因灾害性天气而进入天然水域;

2.2.2 对工具和有关设施使用后进行消毒处理;

2.2.3 采取一定的生物隔离措施,如将试验地选在转基因生物不会与有关生物杂交的地理区域;

2.2.4 采取相应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环境和规模控制措施;

2.2.5 试验结束后,收获部分之外的残留植株应当集中销毁,对鱼塘、畜栏和土壤等应进行彻底消毒和处理,以防止转基因生物残留和存活。

2.3 安全等级Ⅲ控制措施:

2.3.1 采取适当隔离措施,严禁无关人员、畜禽和车辆进入。根据不同试验目的配备网室、人工控制的工厂化养殖设施、专门的容器以及有关杀灭转基因生物的设备和药剂等;

2.3.2 对工具和有关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处理。防止转基因生物被带出试验区,利用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杀鼠剂消灭与试验无关的植物、昆虫、微生物及啮齿类动物等;

2.3.3 采取最有效的生物隔离措施,防止有关生物与试验区内的转基因生物杂交、转导、转化、接合寄生或转主寄生;

2.3.4 采用严格的环境控制措施,如利用环境(湿度、水分、温度、光照等)限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物在试验区外的生存和繁殖,或将试验区设置在沙漠、高寒等地区使转基因生物一旦逃逸扩散后无法生存;

2.3.5 严格控制试验规模,必要时可随时将转基因生物销毁;

2.3.6 试验结束后,收获部分之外的残留植株应当集中销毁,对鱼塘、畜栏和土壤等应当进行消毒和处理,以防止转基因生物残留和存活;

2.3.7 安全控制措施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按其要求执行。

2.4 安全等级IV控制措施:

除严格执行安全等级Ⅲ的控制措施外,对其试验条件和设施以及试验材料的处理应有更严格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当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按其要求执行。

2.5 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及其产品的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的控制措施,还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的有关规定。

3 应急措施

3.1 转基因生物发生意外扩散,应立即封闭事故现场,查清事故原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转基因生物继续扩散,并上报有关部门。

3.2 对已产生不良影响的扩散区,应暂时将区域内人员进行隔离和医疗监护。

3.3 对扩散区应进行追踪监测,直至不存在危险。

表1 主要农作物田间隔离距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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